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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青岛校区购置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15年04月27日 00:00:00点击数:

各位申请购置青岛校区住房的老师
学校将组织教职工缴纳购房款并办理网签手续。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老师需按规定在即墨市开立个人公积金账户并将在济南缴存的公积金余额全部转入,即可按照青岛市公积金管理办法申请公积金贷款。请拟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老师登陆学校办公信息网页查看相关通知,下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申请表》,并提供三份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于4月29日下午15:00点之前交到学院办公室,学院汇总后上报学校。逾期,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再统一办理。
目前,青岛校区住房A1区已取得预售许可证,A2区正在办理。预计5月20日左右缴纳购房全款并办理网签手续,届时学校会协调开发商在济南现场办理。

开云(中国)办公室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