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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省直医保职工2013年底前医疗费用报销的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14年02月28日 00:00:00点击数:


根据学校通知2014年4月30日前进行参加省直医保职工参保前(2013年12月31日前)医疗费的报销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住院材料送审:3月20日前将住院材料个人送到趵突泉校区医院,按公费医疗规定进行审核。
二、报销时间:3月19日、3月26日、4月23日和4月30日到校区医院按照公费医疗规定办理报销。
三、应参保但因各种原因没有参保的职工需要办理2014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需先到学校人事部办理参保手续,参保后将有关符合学校公费医疗管理规定的材料送校区医院,学校一次性审核、报销医疗费用。
四、参保受限的(外籍)职工,按照原公费医疗规定执行。
五、参保职工公费医疗报销扫尾工作截止日期为2014年4月30日,之后将不再受理相关医疗费用审核报销。
请各位老师(特别是异地安置就医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公费医疗审核报销的扫尾工作。
开云(中国)办公室
2014年2月28日